正值夏季,气温持续升高,我市也进入旅游旺季,为保障百姓和广大游客的饮食用餐安全,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注意餐饮消费食品安全:
1、选择良好的就餐场所。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室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单位用餐,不在无许可证的单位及街头流动摊点消费。
2、选择安全的菜肴。就餐时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不吃违禁食品,如:河豚鱼等;不提倡食用凉拌菜、生食海鲜类、四季豆角、野生蘑菇、自制泡酒等,同时注意辨别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要吃变质、外包装标识不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等。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洗净。吃火锅时注意生、熟食品分碟摆放,防止交叉污染。
3、注意餐饮具卫生,使用前观察是否有积水、油垢及食物残渣等。提倡分餐制。
4、自办家庭聚餐注意事项。一是采购食品要新鲜,无过期及腐败变质现象;二是食品及原料要低温贮存,冷藏(冻)食品时生、熟分开存放;三是尽力不加工冷菜及生食海产品,热食类食品烧熟煮透;四是使用的餐具应煮沸或用电子消毒柜消毒,有条件的提倡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
5、消费者权益保障。外出就餐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将存在问题的饭菜保持原状。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应及时到医院就诊,注意保留好剩余食品和吐泻物,妥善保留消费单据、发票、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所在地或市级监管部门报告。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