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安排和各地学习教育进展情况,结合全省当前阶段性工作任务和特点,制定 6月份的学习教育计划安排如下:
1、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全省远程视频培训会议和示范培训班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做好学习教育计划的细化工作,并按计划将学习教育抓实落细,逐步引向深入。
2、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书记及其他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在6月15日前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支部(或党建工作联系点)参加一次集体学习讨论,在6月30日前讲一次党课。
3、各级党组织结合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地本单位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黑龙江重要讲话专题学习计划,并在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的同时,于6月30日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一次专题研讨。
4、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党章党规与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重温入党申请书、重温入党誓词”、“亮明党员身份、亮出党员承诺”等主题活动,丰富学习载体,活化学习形式。
5、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基础上,积极参加全省“百万党员网上答题”活动,举办单位在总结通报活动情况时,既要公布各地各单位平均成绩,又要公布其参与党员的比例,并对优胜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6、市(地)、县(市、区)党委于6月15日前全部完成确定班子成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联系点工作,每名班子成员至少确定2个联系点。
7、各级党组织要注意总结本地本单位学习教育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向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对学习教育中涌现的鲜活、具体、有特色的典型经验与做法,要随时总结上报。
8、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失联党员的联系、寻找工作,对联系不上的党员要持续寻找、绝不放弃,直到弄清他们人在何处、在干什么、状况如何,并搞好登记统计。
9、各级督导组要尽早启动督导工作,细化督导内容,扩大督导覆盖面,重点察看各地各单位学习教育计划是否具体、切合实际、有针对性,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是否严格落实。6月底前,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每一个督导组至少发现2个学习计划做得好的基层党支部典型。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搞好自选动作。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情况、讲党课情况及其党课教案等,要及时报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