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踏实地 尽职履职
推进食药监管工作稳步开展
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汤旺河分局
(2016年3月10日)
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汤旺河分局自成立以来,在市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局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下,以落实百姓办事“零障碍”为基础,以执行力提升为重点,把保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坚持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强化监管效能,切实保障了5A级景区和旅游名镇的食品药品安全。
一、增强责任意识,夯实监管基础
汤旺河分局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61家,药品经营企业12家,化妆品经营店7家。在面对监管对象多,执法人员只有3人且业务不熟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尽快进入角色,全身心投入到食药监管工作中。一方面向区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解决办公场所,借调人员,借调车辆,多方筹措资金完善后勤保障,为工作开展提供保证;另一方面在5个社区,11个林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在没有任何底数的情况下,沿街逐户走访调查,深入社区、林场,摸清了食品药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底数,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各项监管工作、避免食药安全事故发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提升监管能力,保障食药安全
为了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我局开展了“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活动,共监督检查餐饮业户168户,食品流通业户88户,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户12户,化妆品7户,获证食品生产企业5家,小作坊前店后作11家(白酒、蛋糕、馒头铺);建立健全各项监管档案78户。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我局自行设计并印制《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货台账》400册,《化妆品进货台账》50册,《药品及医疗器械进货台账》50册,统一了全区进货台账格式,既可以做经营户保留追根溯源的证据,又为我局日常监督检查提供了保障。11月中旬,召开大型餐饮负责人座谈会,签订《不为非法会销分子提供场所承诺书》20份。在监督管理的同时,我局认真执行市局、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开展执法检查。在夏季旅游高峰期开展5A级景区执法专项检查18次;开展其他专项检查30余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办理案件2起,收缴罚没款2000元。切实维护了全区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创新监管理念,树食药新形象
为提升食药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落实食药安全监管责任制,我们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任务开展监管工作。在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中,我局执法人员先后6次对区政府招商引资的天牧园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厂房布局指导,并亲自带领企业负责人到市局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避免企业花冤枉钱、跑冤枉路,受到政府和企业的肯定和好评;在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监管工作中,组织大型餐饮、景区食品经营业主、获证食品企业、学校、幼儿园参加区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促使其牢固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并利用当地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及《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在辖区内中心广场设立宣传栏,增强了广大百姓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有效的工作,不但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而且树立了食药人的良好形象。
四、实现社会共治,促进食药发展
分局组建后,监管工作千头万绪,我们本着“做食药人、筑食药魂、固食药本、抖食药神”的系统理念,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全力做好食药安全整治工作。重点抓好新版GSP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持续开展“四品一械”及酒类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实行食品药品安全质量违法行为有奖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布12331投诉举报电话,利用新闻媒体对违法单位、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把宣传报道作为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的延伸,对投诉举报和媒体披露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进行100%查处,做到事事有记录,有统计,有回复。目前,我局受理匿名举报2起,实名举报2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没收过期、不合格等食品、药品20余公斤,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消费者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我局虽然在食品药品监管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百姓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虚心学习,总结经验,反思不足,为开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