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工作计划

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验交流材料
发布时间:2016-03-10

 

创新机制抓监管 革新理念促服务

 

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310日)

    铁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始终把以人为本、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全局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三局合一”的综合职能优势,不断更新监管理念,把监管寓于服务之中,深化服务效能,大力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快职能整合,形成监管合力

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了原食药、工商、质监、市食安办的食品监管职能,把原来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餐饮服务、药械等多线监管整合为一。三局合一并不意味着职能马上能自然融合,需要一个磨合、摸索、调整和逐渐规范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改变监管理念。作为食药安全监管的主力军,我局乘借改革东风,提出“人人有责,协同监管”的工作方针,加强食药业务股室的基层指导,加大食药监管业务培训学习力度,同时充实基层分局食药监管力量,增加执法设备,把人员进行科学的统筹分工,统一权责,完善网格化监管,层层签订《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形成了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的市、乡、村三级网格监管。同时,为方便广大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我局将12315、12331二条投诉举报热线合并为22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消费者举报,实现了监管、服务无死角,提高了行政效能。

二、创新监管机制,深化服务理念

——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我局以“办事态度最好、办事程序最少、办事方式最快、办事水平最高、办事成本最低”为目标,以便民利民为核心,梳理“瘦身”审批事项,在法律规定内,把所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时限提前5个以上的工作日,以商式登记改革为契机推进“二证合一”。目前我局共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20个。

——抓整治,在监管中服务。紧紧围绕省局“四有两责”工作要求,将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相结合用新《食品安全法》引领规范,加强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守法经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中重点检查餐饮用具洗消保洁、清真食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和特殊药品、阴凉冷藏药品、中药饮片、非药品冒充药品、银杏叶、计生药品、医用氧气、医疗器械、处方药管理等。同时还加大了各类药品专项检查、挂靠经营专项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专项检查、医疗器械“五整治”活动、稽查“百日雷霆行动”等多次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不合格的企业我们以行政指导帮助其规范经营,对他们宣传新的法律和法规,帮助他们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意识和手段,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舌尖和身心上的安全”。根据企业特点,量身制定帮促方案,当好参谋。去年在监管中了解到3家药品生产企业和50余家零售企业在GMP和GSP认证上遇到了困难,我局主动深入企业,在认证等环节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使企业顺利通过了认证。目前,已有多家企业加入到连锁企业,逐步呈现药品经营企业规范连锁管理、合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态势

——求创新,在服务中促监管。量化分级,树立标杆。推行榜样力量。为继续保持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的荣誉称号,实现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促进餐饮服务行业提档升级。组织开展了对726家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评定工作。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踊跃参加“文明餐桌评选活动”。结合“明厨亮灶”,在乡镇遴选了部分餐饮企业,发挥示范工程引领作用。截止目前评定为优秀的餐饮单位102家,良好的餐饮单位542家,一般的餐饮单位82家。经伊春市文明办评选,我市有3家企业被评为“伊春市文明餐桌示范店”,2家学校食堂被评为“伊春市文明餐桌示范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已实施的餐饮单位有12家

三、抓队伍、正行风,提升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效能

——抓业务提升。我们提出了全员学习提素质的工作部署,从优化知识结构入手,重点培训食药监管方面的业务学习,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同时,通过完善岗位标准、加强考核评议,激发了职工工作热情。目前,我局已经形成了强素质、学先进、抓服务、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抓行风建设。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局干部职工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政策不在市场监管部门截留、差错不在市场监管部门发生、时间不在市场监管部门耽搁、办事人员不在市场监管部门为难的工作要求,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市食药监管工作的要求,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食药产业健康发展为宗旨,深入落实“四有两责”,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规范生产经营秩序,防控食药风险,积极化解安全隐患,解决食药安全突出问题,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备案号:黑ICP备14000508号

版权所有: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黑龙江华夏千博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