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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8-03-12

2018317日。嘉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照《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8年春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大工作监管力度,对辖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严把餐饮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在核发许可证环节,该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各项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和食品留样等项目的审查力度,严把学校食堂餐饮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做到对食堂经营场所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检查,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均依法持证经营,检查中对持有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临近有效期的单位执法人员已督促该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到期前到我局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新证办理的申请。

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检查了各食堂食品库房,严把采购关,采购食品原料时应仔细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不得采购和使用“三无”食品和食品原料,不得供应腐败变质或者感官形状异常的食品;检查了切配间、操作间、主食间、副食间环境卫生情况,实时监督食品加工制作流程,督促食堂从业人员按照餐饮操作流程作业,督导食堂安全管理员应完善食品分类清洗池,水封地漏,生熟菜板及刀具等基础设施设备,将食品交叉污染隐患降到最低;检查了消毒间、留样间及消毒记录和留样记录,督促要求各食堂严格落实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制度,杜绝食源污染,提高学校食堂安全自律水平;检查了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培训记录及晨检记录,要求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上岗期间从业人员应执行“口罩、帽子、手套”等卫生的着装要求,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每月应集中对《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规法条进行学习,要求严格执行晨检制度,从业人员存在感冒发热、手指割伤等情况不得上岗。

三、严厉查处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学校食堂存在肉、菜、水产品等食品清洗水池交叉使用、冷藏冷冻食品时未按照“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区域划分存放、食品操作间下水处未放置地漏水封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督促其整改,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本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该局共检查学校食堂1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执法车辆6台次。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督促了学校食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了各学校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餐桌和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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