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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屯分局开展春季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2018-03-12

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2018年春秋季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伊食药监发〔20181号)文件要求,确保广大幼儿、学生用饮食消费安全,履行食药部门监管职责,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屯分局于201836日,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从食品安全管理、许可情况、各项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着力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辖区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引起的涉及学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执法人员对区幼儿学校、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的管理制度健全、许可证合法有效、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执法人员对学校食堂负责人进一步强调了食品安全重要性,并对索证索票、食品留样进行了现场指导。现场查看了食堂卫生环境、洗消设施、操作间环境、留样设备均符合标准。

此次专项检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执法车辆9台次,检查区中心幼儿园和其他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共5家、食品销售单位4家。对在区中心幼儿园检查中发现部分工作人员健康证已超期未换,提出限期改正等监督意见。共消除安全隐患3处,有力保障了辖区幼儿、学生饮食安全。

主办单位: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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