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对食安龙江百日行动进行再推进、再落实
发布时间:2018-03-15
伊春认真落实省局对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提出的“六大一严”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食安龙江百日行动进行再推进、再落实,在抓细、抓深、抓实上下功夫,在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上见成效。
一是加大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以旅游景区、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体聚餐点、大型农贸市场为重点场所,重点解决白酒、食用植物油“裸奔”问题。开展专项稽查行动,对“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和抽检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分类排序,依法严查严办。
二是进一步压实落靠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划分监管责任区,对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频次等进行规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及省食药监局制定出台的文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大检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在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制度、信息化监管等方面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开展督导检查。成立四个督导组,主管领导带队,对所有县(市)区进行督导,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肉品检验检疫票证索证不规范、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检验证明不全、未张贴转基因食品标签牌、现场加工制售环节生产工艺、器具消毒、物品摆放以及卫生条件不达标等问题,进行即査即改,督促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