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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6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


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伊春市委办公室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伊办发〔2017〕8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2017〕65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黑食药监办科宣〔2017〕23号)精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信息,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牵头起草科室要在决策前通过市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和公众的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各科室负责)

(二)推进执行公开。实行重大决策执行全过程公开,通过市局网站主动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后续举措等,方便群众监督,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情况的发生。(各科室负责)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梳理并动态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实行“阳光执法”。(法规科牵头)

(四)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解答、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程序等信息,并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等,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提供咨询、投诉的电话、邮箱,通过市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许可科牵头)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警示、消费提示及风险解析。(各科室负责)

(五)推进结果公开。一是做好食品药品许可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食品生产许可、GSP认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信息。(各科室负责)二是做好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定期公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监督抽检信息,主动公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抽检质量公告。(综合科牵头)三是做好案件信息发布。持续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公开全局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对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案情信息,适时予以公开。(稽查支队负责)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社会关注度较高、涉及热点敏感信息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同时报批相关文件和解读材料,并通过市局网站发布解读稿、进行微博、微信推送和组织媒体转载报道等方式开展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酌情通过组织访谈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由牵头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政策解读,解答公众疑惑。根据具体解读内容,适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充分考虑到受众群的年龄、教育水平等背景,采取不同传播策略,灵活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通过可视化传播等技术手段,扩大受众覆盖面,提高传播力度,多渠道、多手段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各科室负责)

(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监测、会商、分析、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综合科负责)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各科室负责)

(八)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

(九)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官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到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性文件配发解读信息;针对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在网站开辟专栏,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好门户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作用,加强原创评论性分析性文章撰写能力,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对本部门公开内容进行梳理,编制本部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推进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网站改版工作,进一步增强门户网站的时效性与便民性。在立足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公开自由平台的基础上,全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引导媒体客观报道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办公室负责)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公开实效

(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市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于每年12月底前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公开属性界定不准的要及时纠正,对可转为主动公开的要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对信息发布主题、内容及方式进行规范,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办公室负责)

(十一)加强组织保障。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具体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进工作。加强对各地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工作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办公室牵头)

主办单位: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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