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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扎实抓好今冬明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食品药品安全,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同文明城市持续建设相融合,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责任担当,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层层传导压力,人人压实岗位责任,强化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经营企业全面抓的工作格局,把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把今冬明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二、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消费集聚区、乡镇、林场(所)、村屯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酒、肉、油、茶、乳、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山特产品、抗生素类、解热镇痛类、滋补药品、流感疫苗以及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等热销产品为重点品种;以旅游景区景点、食品生产经营规模企业、小作坊、小经营(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小饭桌、现场制售)、小摊贩、小诊所、药店、批发零售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及集体聚餐单位为重点场所;以当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为重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于检查的企业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留有痕迹。

三、严肃执法,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单位、各部门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食品经营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进货渠道来源不明、虚假宣传、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遇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局报告。

四、注重部门协调与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节日市场监管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与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防止危害扩大。

五、严格节日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和宣传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值班值宿和工作纪律,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理12331投诉举报。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果断妥善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保护、防范和维权能力,引导食品药品经营者牢固树立首责观念和法律、道德、诚信意识。

 

 

 

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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