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随着天气转暖,我市即将进入旅游旺季,为做好旅游旺季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餐饮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景区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旅游景区及相关接待单位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尽快组织实施,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督促餐饮单位开展风险自查,强化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在餐饮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及时开展风险排查,消除监管盲点和死角,切实保证旅游景区餐饮食品安全。
二、加强旅游景区及接待单位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要与当地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200米内)餐饮单位和相关接待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景区经营者及相关接待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要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加强对景区内餐饮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及时公布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和相关接待单位认真落实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相关许可、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要针对旅游旺季景区庆祝活动多、公众聚餐活动多、人群聚集和流动人口多、监管难度大的特点,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旅游团队接待单位、公路沿线餐饮单位、农家乐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现榨饮品、裱花糕点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以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地方性节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不合格的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强应急值守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要按照本县(市)区政府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旅游旺季景区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当地县(市)区政府和市局综合科并及时上报情况。餐饮消费监管执法人员要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到应急响应启动迅速有效。
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