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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局荣获“2016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11-20

    11月15日,根据黑龙江省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命名2016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的决定》,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局荣获“2016年省直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2016年,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省局机关党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省资保局在做好全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监管工作及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党支部书记、局长焦桂莉同志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以不断提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增强全员创建意识,明确责任目标,制定了保障措施。同时,采取集中学习宣传、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了系列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既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监管水平,又为该局更好地服务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省资保局认为荣获“2016年度省直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是对过去工作给予的充分肯定,该局清醒地认识到成绩已属于过去,要展望未来,还要继续保持不骄不躁的作风,勤奋拼搏地工作。该局将继续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文明办和省局机关党委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秉承“做食药人、铸食药魂、固食药本、抖食药神”的系统理念,履职尽责,进一步履行好全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监管工作职责,力争做到科学监管和合理开发利用野生药材资源的统一,坚持可持续发展永续利用野生药材资源,造福子孙后代工作理念。该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前行,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省野生药材资源监管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建设,为推进全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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