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3年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我市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
1、预案编制:《伊春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伊春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已分别于2006年5月、2009年8月制定并下发,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完善。
2、组织机构:伊春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已成立,分别由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参与,领导机构和协调机构健全。
3、应急队伍:各相关部门均成立应急机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做到常培训,提高素质;有分工,密切配合;遇情况,紧急处置。
4、物资准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调查取证设备齐全,检验检测依托市疾控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病员诊治抢救依托各级医疗机构。急救、治疗药物和设备基本满足应急处置需要。
5、科普宣传:卫生、药监、质监、工商、农业、教育等部门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经常性开展科普宣传。2013年共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识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5次,公众安全消费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建议
1、依法调整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明确了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监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明确规定各级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具体负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已经调整到位,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和法律规定顺畅衔接,确保职能到位、责任明确。
2、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和应急演练。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药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虽已制定,但尚未进行统一的培训和演练。建议市政府将相关部门组织起来,集中进行一次学习培训,并在今年适当时候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3、继续强化普法宣传和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相关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及食品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证食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