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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保障计划
发布时间:2014-02-11

为积极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根据《伊春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伊春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制定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构建“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我局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是我局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群众,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是我局的重要职责。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努力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可以预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餐饮服务环节发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药品突发事件。主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中造成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四、 组织机构
    按照“精减、统一、高效”的要求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延卿
    副组长:王志铭、夏庆富、刘艳、田双利、王伟光
    成员:周昊、毛华、常英、王峰、赵保军、陈玉凤、吴青、刘鹏、杨艳丽、边东海、程建峰、武威、李奎平、李岚婷、李哲昶、李铁民、常英琦、高洪海、张华峰

五、 应急响应

(一)救援体系
建立以基本力量为突击队,以专业力量为骨干,以支援力量为补充,以群众力量为基础的救援体系。
  
(二)处置程序
    1
、受理阶段
   
在市委、市政府指挥部领导下,对本地区内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实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迅速向市委、市政府总指挥部报告情况。
    2
、准备阶段
   
进一步了解和判断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种类、性质、等级,做好各种物资保障,研究确定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调集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视情况向上级报告或向社会公布。
    3
、处置阶段
   
当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置,组织群众展开自救互救,各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全力控制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态势,防止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连锁反应,迅速果断地控制和切断灾害链。
   
六、
 后期处置
   
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采取措施,认真组织,救济救助受灾群众,切实做好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七、
 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利用有限的食品药品安全资金,坚持有限目标,突出关键问题,力争有所突破,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发挥有效作用。
   
(二)技术保障
    1
、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水平,增加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2
、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市场的日常监管,结合专项整治净化食品药品市场。
    3
、开展好食品药品企业相关人员技能培训,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八、
 责任追究
   
对未依照本计划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它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以及其他拒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办单位: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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