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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份行政执法执罚结果公开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4-02-17
序号 执法相对人 涉案名称 发生时间 结案时间 违 法 违 规 事 实 处 罚 依 据 处 理 结 果 执法人 备注
1 伊春市德馨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五营店 2013年10月9日 2013年10月18日 2013年10月9日,在分局监督检查中 发现该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1000元。 完全履行 高洪海、王世鹏  
2 五营区健康药行经营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案 2013年10月9日 2013年10月18日 2013年9月5日,在市局检查组检查中发现该店经营的避孕套产品无产品注册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1、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避孕套产品4盒; 3、处以5000.00元罚款。 高洪海、王世鹏  
3 汤旺河区和顺堂药店 2013年9月3日 2013年9月17日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 罚款1000元 秦瑞涛、林红亮  
4 伊春市养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汤旺河林海店 2013年9月4日 2013年9月17日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 罚款1000元 秦瑞涛、林红亮  
5 汤旺河区德荣大药房 2013年9月4日 2013年9月17日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 罚款1000元 秦瑞涛、林红亮  
6 伊春市南岔区银都宾馆使用过期食品案 2013年8月1日 2013年9月26日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七项 处以3000.00元罚款 孙建玉、王成刚  
7 伊春市南岔区金陵大酒店 擅自改变餐饮服务项目案 2013年8月4日 2013年9月26日 擅自改变餐饮 服务项目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处以2000.00元 罚款 孙建玉、王成刚  
8 伊春市南岔区吕迎春内科诊所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案 2013年7月29日 2013年9月26日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1、警告; 2、没收过期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10枚(个); 3、处以罚款5000.00元。 高海、王成刚  
9 伊春市南岔区红博人体健康养生馆 经营过期保健食品案 2013年8月5日 2013年9月26日 经营过期保健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第一款第(八)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处以罚款2000.00元; 没收过期保健食品 高海、王成刚、 孙建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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