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旅游景区和集体聚餐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督查
发布时间:2016-09-28
为确保我市2016年旅游景区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有效预防餐饮食物中毒发生,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旅游景区及集体聚餐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督查组对汤旺河区、五营区、金山屯区旅游景区内的2家餐饮单位和4家集体聚餐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督查了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集体聚餐单位持证经营情况、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卫生情况、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情况、重点品种及关键环节操作加工情况、餐具清洗消毒情况等内容。从督查情况看,绝大多数餐饮单位能高度重视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依法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操作间设施设备较为完善,能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有索证索票资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较为规范。但个别餐饮单位依然存在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小、卫生差;食品进货索证索票不全、验收台帐记录不规范;现场不能提供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原料进货采购记录等问题。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场填写了餐饮消费环节检查表及飞行记录检查表,并要求各相关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继续加大对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及集体聚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同时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构筑起有效的防控屏障,周密细致做好我市旅游景区餐饮接待单位及集体聚餐单位的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