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马河分局开展打击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11-0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按市局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伊春市打击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省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食药监保化〔2016〕145号)要求,根据乌马河辖区实际情况,分局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明确治理重点。保健食品、配制酒(主要是含中药材成分的配制酒)、玛咖制品等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辖区内伊春鹿恩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停产,治理工作以保健食品经营为主。
二是明确治理内容。保健食品等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问题。
三是分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辖区实际,结合日常监管,合理安排本行政区域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辖区现有生产经营企业已停产,根据辖区实际,以保健品经营单位为主要检查对象,明确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工作措施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
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6台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户18户次,截止目前,未发现辖区内有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主体宣传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依法经营,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