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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局伊春分局加强农贸市场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发布时间:2016-11-14

为确保农贸市场食品供应安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伊春分局以市场准入为基础,以安全监管为抓手,以维权服务为手段,认真排查辖区内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筑实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防线。

一是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加大市场无照经营查处力度,确保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并督促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严格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准确掌握场内经营户的经营状况,保证市场内上市食品进货渠道运作规范,确保食品源头安全。

二是落实市场安全监管制度。以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面食类熟食类现场加工食品等为重点监管对象,及时清查和下架不合格食品,熟食制品经营者加装防蝇、冷柜等设施同时结合网格化监管职责,从严查处销售“三无”、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过期霉变等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开办者应当依法审查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及条件进行检查。

通过排查,在19家业户发现21处问题,现场责令要求限期整改。

 

 

主办单位: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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