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工作安排,为保障我市文明城创建工作取得成效,近日,伊春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城创建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进。分局及时召开文明城创建工作会议,传达市局主管领导对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创建文明城标准分解具体工作,组织辖区监管人员逐项推进此项工作,认真对辖区内的五大超市,及批发市场、泓江农贸市场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密切配合,联合市局食品流通科开展推进工作。市局食品流通科与分局执法人员对监管创文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超市、批发市场和泓江农贸市场的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佩戴情况,超市的进货台账,销售记录,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销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等,检查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跟踪整改结果。
三是明确责任,严格按标准推进文明城创建工作。把创建文明城工作明确分工,专人负责,确保推进企业达到文明城市标准。
四是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负责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监督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取缔不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五是周到服务,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执法人员现场开展《中共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帮助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规范整改,协调疾控部门为食品经营者办理健康证。简化许可办理程序,现场办公,对整改到位的企业尽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积极宣传经营者使用文明用语。
截至目前,已经开展三次全面推进工作,通过执法人员努力工作,食品经营企业取得明显改变,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推进创建文明城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