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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食药监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食用油生产监管
发布时间:2017-05-27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春雷行动”,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助推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采取六项措施,加强食用油生产监管,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内生产加工环节食用油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发证三分离机制,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严格规范。严格执行现场审查要求,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审查细则》的要求进行现场审查。严格证后监管,确保食品生产企业能够持续保持必备条件。

二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追溯体系。继续加强督促辖区内食用油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对原料把关、过程控制、标准生产、标识标注等生产关键环节加强自检自查。指导食用油获证企业以物料平衡、生产过程操作、监控记录为重点,建立追溯记录制度和信息化追溯系统。

三是坚持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以辖区内食用油存在的重点问题为导向,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加强对辖区食用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企业原辅料采购、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各环节开展全面检查。

四是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普查工作。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重点工作和食品生产主体普查工作,做好食用油生产企业生产状况的调查摸底和排查工作,规范其依法生产,加强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五是依法做好食用油抽检监测工作。结合国抽和省抽工作任务,依法做好抽检监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或问题产品进行核查处置,调查问题产生的原因,发现问题依法严厉查处。

六是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严查食用油生产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使用回收油脂、非食用原料制售食用油行为,以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用油冒充合格食用油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主办单位: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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