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五不放过”核查处置抽检不合格食品
发布时间:2017-07-17
为确保了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稳步有效进行,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核查处置工作中,遵循“专人负责、快速启动、严格把关、按时反馈”工作思路,坚持做到“五不放过”。
一是未处置的不放过,只要接到核查处置通知书,就必须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开展处置工作,并务必有处置结果,确保办结率达到100%;
二是不合格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针对每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指标,督促企业结合生产工艺特点与实际,分析不合格项目产生的原因,并据此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报告,为下一步整改提供支持;
三是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针对不合格的原因,责令企业务必按照整改报告,在规定时限内逐项整改到位,决不能敷衍了事。并且要在辖区分局现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方能再进行生产;
四是不合格产品未召回的不放过。针对不合格样品的品种、批次,严令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全数召回出厂销售的产品,对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召回的,也要张贴告示,尽力召回,切实把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五是未实施行政处罚的不放过。针对每一件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案件,无特殊情况,都必须有最终的行政处罚结果,并有罚没款缴款票据,这也打消了企业的侥幸脱责心里,从严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该局自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以来,共计开展核查处置工作35件,其中国抽26件,省抽9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此项工作也得到了省局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