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当前H7N9流感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伊春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迅速行动,从6月下旬开始,历时一个月,在全系统开展了畜禽及肉制品专项行动,严防不合格肉制品进入市场。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执法人员在全市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摊区、农村大集、边境口岸等销售家禽、生猪及肉制品的经营场所开展检查。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食品摊区的部门或机构、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中规定其应尽的义务,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对家禽、生猪及肉制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家禽、生猪经营者,重点检查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等义务情况。没有检疫(检疫)标志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坚决不准入市销售,坚决杜绝在市场现场宰杀活家禽。严禁销售产自俄罗斯或者来源不明的进口肉类产品(包括生鲜肉和以生鲜肉为原料生产的肉制品。)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结合食品销售可追溯制度,严格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旦经营者违规经营,依法严肃处理,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承担连带责任。严重的坚决取缔其经营资格。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禽流感预防工作。在开展日常监管、专项行动的同时,加强对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畜禽类经营户队禽流感和非洲猪瘟预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市局统一制作《行政提醒告知书》,提醒集中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落实法定义务。提高经营户对科学防控禽流感的认识。
截止到目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出动执法人员492人次,执法车辆36车次,检查集贸市场和畜禽经营者586户次,责令整改28户,送达《行政提醒告知书》482余份。我市各县(市)区无家禽H7N9流感及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各项防控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