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管
发布时间:2017-11-09
针对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的实际,我局进一步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的监管。
一是摸清底数,掌握情况。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普查登记,建立健全监管档案,详细记录基本信息,掌握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销售范围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各辖区定期对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者的原辅料采购储存、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出厂检验、销售记录、标签标注等全程质量安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白酒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采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容器等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并有效落实索证索票等各项制度。
三是严格履职,严厉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黑窝点、严厉查处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品原料生产白酒的行为,严厉查处散装白酒经营单位采购不符合规定的白酒产品以及未在容器或包装上依法标明相关信息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