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5日至9日,嘉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节前食品市场做进一步的突击检查,此次检查以“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为背景,以保障春节期间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食品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为抓手,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一查生产企业,目前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为了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该局执法人员对企业库存的食品进行了全面的风险排查,尤其对生产加工场所和库房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供应食品的安全。该局还转发了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了酒类市场的专项检查。
二查食品销售单位。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调料市场、以及儿童食品和酒类及饮料等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以及地下农贸市场、凯玛特超市、共和果品、金亨食品超市、金土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了全面的监督检查。主要对经营单位的资质、证照是否齐全、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肉类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食品储存场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等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按照市食安办《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检查中对索证索票不全等违法行为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
三查餐饮消费单位。按照《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结合《嘉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食安龙江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中对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工作要求,该局执法人员对全县的餐饮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抓集体聚餐。以农村集体聚餐、城镇大中型聚餐单位为重点,严查各类聚会、集会、年夜饭等集体聚餐活动中超能力接待、违反操作规范开展餐饮服务、不按规定备案、不按规定食品留样等行为,同时要求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年夜饭”备案制,监管人员督促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时登记、备案、签订承诺书,同时加强对登记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查餐饮单位和农村聚餐酒类管理,防止饮用不合格酒类或误饮误用助燃剂类产品。二是严抓旅游餐饮。以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家乐等餐饮场所为重点,严查涉旅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违法违规采购食品原料、不按操作规范加工制售食品、卫生环境差等行为。三是严抓网络订餐。以入网餐饮单位为重点,严查无证经营、无实体店、委托加工制作和网络平台开办者、送餐者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该局于2018年2月1日至2月9日开展了“看脸选饭店“活动,此次活动以自愿报名的形式,将参选单位的评选和挂脸环节进行全过程的新闻跟踪报道,通过舆论的压力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此次活动我局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执法车辆40台次。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对食品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全县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