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18-04-16
为加强对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水平,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安全保障能力,根据《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18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计划分为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频次、检查方式、检查事项、检查要求等七个方面。计划要求重点对经营者是否具备生产经营许可、索证索票、分类摆放、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并要求重点对批发集散地和学校、宾馆、车站周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排查以及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美白、祛斑、防晒等易发生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品种,特别是对保健食品“会销”场所进行排查和管控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
下一步,该局将根据计划要求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将直接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