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在推进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中,注重整治措施综合运用、同时发力、协调推进,打好“预防针”,安装“监控眼”,形成“大协查”,确保了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一是打好“预防针”。对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业户,进行反欺诈和虚假宣传事前警示教育,提醒业户严禁使用虚假、夸大及治病等手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引导业户规范经营。向大中型宾馆、酒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出租或给他人提供场地进行保健食品违法宣传和销售活动。深入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发放食品安全知识手册。发布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引导中老年人认清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手法,提高警惕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二是安装“监控眼”。公布公众举报电话,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作用,及时掌握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线索。把食品药品检查结合起来,同时安排部署,在开展药品检查的同时,对保健食品销售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保持整治力度不减。对重点业户进行现场监控,严查保健食品宣传图版、图册及说明书,填全补齐“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字样,杜绝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三是形成“大协查”。食药、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成立联合检查工作组,对社会及网络上涉及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册、音频、视频中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功效、使用绝对化用语等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保证广告内容真实;深入到保健食品经营单位,酒店、会场等场所,突击检查否存在利用会议、讲座、体检等方式非法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聚集人群,进行了耐心的宣传和疏散,对未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