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屯分局对保健食品专营店开展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8-05-15
2018年5月10日上午,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屯分局按照《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销售场所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及分局工作计划对区内保健食品专营店开展专项突击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对区内4家保健食品专营店开展专项突击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店所售保健食品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设定专区专柜及在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特别是《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与所售保健食品(包括小包装赠品、试用品)是否一一对应。同时,该局执法人员对听取讲座的老年人现场发放保健食品宣传单,并告知老人如何科学使用保健食品,不受“权威证明”欺骗;不要轻信夸大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等防范措施。
此次专项检查暂未发现索证、索票不全及可疑的保健食品,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再次向食品经营者强调,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食品经营制度,特别是对于特殊食品要求“一批号,一报告”相对应原则,切实保障辖区消费者安全消费。